為貫徹中央和省委穩住經濟大盤重大決策部署,落實我市“三聚三保三落實”助企紓困方案、生態環保 “十個聚焦”穩經濟意見、依法治污“八條意見”等相關要求,堅定企業發展信心,有效凝聚發展合力,湖州市生態環境局進一步明確環境信用修復程序,助推失信企業早申請早修復,消除失信行為不利影響,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: 一、信用修復所需材料 1.信用修復申請表(附件1); 2.信用修復承諾書(附件2); 3.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證件(營業執照副本、居民身份證等); 4.行政處理決定和司法裁判等明確的法定責任和義務履行完畢,社會不良影響基本消除的相關佐證。 二、失信企業修復程序 一般行政處罰決定作出1年后,行政相對人方可申請信用修復,企業可向信用修復部門提供信用修復材料申請修復。 三、相關信用部門地址 信用修復實行屬地原則,以行政相對人所在地為準。 吳興區:市生態環境局吳興分局執法隊(吳興大道1號區行政服務中心1號樓10416室);聯系人:金超,聯系電話:3219328; 南潯區:市生態環境局南潯分局辦公室(南潯鎮向陽路601號 2A210室);聯系人:張錦煜,聯系電話:2667196; 德清縣:市生態環境局德清分局辦公室(武康街道千秋東街1號B座716室);聯系人:徐清、沈昱周,聯系電話:8070109; 長興縣:市生態環境局長興分局人事法制科(龍山街道錦繡路興國商務樓2號樓502室);聯系人:秦嵐,聯系電話:6115105; 安吉縣:市生態環境局安吉分局辦公室(政策法規科)(昌碩街道東莊路83號市生態環境局安吉分局309室);聯系人:萬晶,聯系電話:5137686; 南太湖新區:市生態環境局南太湖新區分局審批與法規科(湖州市紅豐西路1366號南太湖新區管委會1301室);聯系人:巫自婷,聯系電話:2107903。 附件:1.信用修復申請表 2.生態環境信用承諾書(信用修復) 湖州市生態環境局 2022年6月14日
3209627-26491-34-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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